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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暖季错峰生产 2+26城市圈铝行业影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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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深入实施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,今年3月份,我国环保部与“两市四省”联合制定并发布了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

  根据《工作方案》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是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,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,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,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;实施范围涵盖28个城市,即所谓的“2+26”城市(见图1)。“2+26”城市,具体指北京市、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庄、唐山、廊坊、保定、沧州、衡水、邢台、邯郸,山西省太原、阳泉、长治、晋城市,山东省济南、淄博、济宁、德州、聊城、滨州、菏泽市,河南省郑州、开封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、濮阳市。在《工作方案》中,明确要求实施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,其中各地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%以上,氧化铝企业限产30%左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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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据卓创监测数据显示,截至目前,“2+26”城市圈涵盖的电解铝及氧化铝产能分别占全国产能的26%及40%左右,集中在山东、河南、山西及河北地区(见图2)。单从规模占比角度分析,《工作方案》严格执行对氧化铝企业行业的影响力明显高于电解铝企业行业。据卓创监测数据显示,“2+26”城市圈电解铝产能规模1209.5万吨左右,采暖季限产底线362.9万吨左右;氧化铝产能规模3150万吨左右,采暖季限产945万吨左右。

  而截至目前,“2+26”城市圈电解铝已减量仅占比区域电解铝规模的7.5%,占限产量的25.1%;“2+26”城市圈氧化铝已减量占比区域氧化铝规模的12.7%,占限产量的42.3%(见图3)。从限产水平角度分析,若完全按照《工作方案》执行,在现有基础上,“2+26”城市圈电解铝继续限产规模271.9万吨左右,氧化铝继续限产规模545万吨左右,以单吨电解铝生产需要1.92吨氧化铝核算,理论上的区域供需相对平衡。


更新日期:2017-07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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